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组成部分,对于其价值的认识,可以将美育价值作为认识的逻辑起点.我国近代美育研究奠基者王国维先生,1903年8月在《教育世界》杂志上发表的《论教育之宗旨》一文,对美育之"成人价值"有过以下判断,他提出培养精神能力与身体能力调和发展完全之人物的教育之宗旨,并从"知""情""意"的角度分析了精神之构成,指出"完全之人物,精神与身体必不可不为调和之发达.而精神之中又分为三部:知力、感情及意志是也." 以美育之"成人价值"为认识逻辑起点,再观我国教育领域顶层设计中关于音乐教育价值认识导向,同样体现出了将音乐教育本身归属于美育性质,具备美育成人教育价值的基本特点.